契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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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指南契約欠款
借款、支付命令、票據、違約解約與消費糾紛
契約欠款 · 14 篇文章
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20 日內異議,不用寫理由
支付命令是法院不開庭、只看債權人書面就核發的文件,收到不等於法院認定你欠錢。有爭議就在送達後 20 日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不必附理由、不用繳費。過了 20 日,債權人就可以持支付命令與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已合法送達的,之後只能自己當原告打確認之訴或債務人異議之訴,執行也不會自動停止。
閱讀完整文章支付命令怎麼聲請?流程、費用、債權憑證與時效
對方欠錢不還、地址明確、債權內容清楚時,支付命令是最便宜的一條路:聲請費 500 元、不開庭。但它的時效規則跟判決不一樣:民國 104 年 7 月 3 日修正生效後確定的支付命令沒有確定判決的效力,一般認為確定後重行起算的仍是原本的時效,支票債權仍然只有一年。換發債權憑證不會讓時效變長。
閱讀完整文章假扣押和假處分差在哪?聲請流程、擔保金與 30 日期限
怕對方在官司打完前把財產移走,可以先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把財產凍住。兩者的分界是「請求的是不是錢」。擔保金實務上常見約請求金額三分之一;勞工的工資等請求、詐欺與犯罪被害人的損害賠償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各依特別規定有不得高於十分之一的上限。收受裁定後逾 30 日就不能再據以聲請執行。
閱讀完整文章醫美做壞了,可以求償嗎?
不能直接套消保法的無過失邏輯,醫療法把責任限在故意或過失。就過失來說,告醫師個人要多證明一層「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告診所則沒有這句,但不等於比較好告。另外,申請病歷有明文依據,診所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而病歷至少保存七年、未成年人保存到成年後七年。
閱讀完整文章本票跳票不還錢,怎麼追?
本票可以直接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不用先打官司,這是本票獨有的,支票沒有。聲請費最低五百元。要注意三年時效,但就算過了,票據法第22條第4項還留了一條「利益償還請求權」。
閱讀完整文章贏了官司,對方還是不還錢,怎麼辦?
判決不會自動變成錢,法院也不會主動幫你執行。薪資扣押常聽到的「三分之一」是原則不是天花板,法院認有失公平時可以突破。查不到財產也不是結束,債權憑證讓你日後發現財產可以直接再執行。
閱讀完整文章健身房突然倒閉,預繳的會費要不要得回來?
先別急著申報債權,健身中心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要求業者就收取費用的百分之五十提供履約保證,而信託方式在業者解散、歇業、破產時,受益權歸屬消費者。這條路跟公司清算是分開的兩件事。
閱讀完整文章告一個人要花多少錢?小額、簡易、支付命令怎麼選
十萬以下走小額;支付命令便宜但對方一句話就能推翻,而且對方失聯時根本不能用。另外兩件常被寫錯的事:裁判費早就加徵過了,網路上的舊數字要不得;支付命令確定只是「得為執行名義」,不等於確定判決。
閱讀完整文章店面租約還沒到期想收,違約金一定要照付嗎?
定期租約原則上要到期才結束,想提前走必須有依據;就算合約寫了可以提前終止,通知的程序還是不能省。這篇說明提前退租的條件,以及違約金過高時法院可以怎麼調整。
閱讀完整文章寄存證信函有用嗎?該寫什麼才有效
存證信函本身不是法院命令,它的價值在於證明「你確實通知過對方」。這篇說明它的法律效果、什麼情況解約前一定要先寄,以及一個常被忽略的限制:寄了之後六個月內不起訴,時效就白中斷了。
閱讀完整文章當初只是口頭說好,現在對方不認帳怎麼辦?
口頭講好的在法律上多半有效,真正的問題是怎麼證明。這篇說明契約成立的要件、哪些紀錄在法院比較有分量、事後補書面要注意什麼,以及一個最常被弄反的地方——民法第127條的兩年時效保護的是「廠商向你收錢」,不是「你向廠商求償」。
閱讀完整文章合約是對方擬的,裡面的條款一定要照單全收嗎?
對方拿出制式合約,說「大家都這樣簽」。有些條款其實不生效力——但不是每一條都能推翻。這篇說明哪些條款可能無效、判斷的標準是什麼,以及企業間交易和消費關係適用的規定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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