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 CHENGINTERNATIONAL ATTORNEYS-AT-LAW
THE FIRM / 關於禾和
OUR EXPERTISE / 專業領域
縝密思考,
務實行動。
從交易前的規劃,到爭議發生後的應對,
讓專業成為可以採取的行動。
OUR PEOPLE / 核心律師
經驗交會,
形成更完整的視角。
以核心律師為中心,
依案件需要整合團隊專業。
EVERYDAY LAW / 生活糾紛知識庫
生活有疑問。
法律有脈絡。
從您正在經歷的事情開始。
先理解、再整理,讓諮詢更有方向。
請不起律師怎麼辦?法律扶助的門檻與範圍
「言詞法律諮詢」依法律扶助法第13條第2項不必審查資力——任何人都可以先去問。而第5條第2、3項規定:不同財共居的親屬財產不計入,無扶養事實的父母子女配偶財產也得不計入。另外第63條規定,經准許扶助者聲請訴訟救助,除顯無理由外應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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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能不能擔任公職?兩條法律各管一段
設籍年限的門檻在兩岸條例第21條(公職候選人、公教、公營事業、組黨十年;情報與國防二十年)。而依陸委會115年4月16日陸法字第1150400418號令,這十年的起算日是「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不是取得臺灣戶籍之日。國籍法第20條處理的則是另一件事——兩者可能併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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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換器官,台灣法律管得到嗎?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第2項是明文的域外管轄,但射程限於「我國人民在領域外犯第1項之罪」,即仲介行為,不是所有境外移植相關行為。兩條與病人自身直接相關的規定很少被提——第10條第4項的返國提供資料義務(違反者依第16條之1第2項有罰鍰),以及第18條對刊登仲介訊息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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